報工傷是先認定還是先鑑定

報工傷是先認定還是先鑑定
醫療糾紛是先鑑定還是先起訴

關於發生醫療糾紛是先起訴還是先鑑定的問題。發生了醫療糾紛。很多當事人都會第一時間打電話給我問我是不是應該先去做鑑定。在這裏呢,我要說明兩點。


第一點醫療糾紛鑑定可以分爲兩種


第一,醫療事故鑑定


第二、醫療損害鑑定。


關於醫療事故鑑定,作爲患方當事人是可以在起訴之前和醫院協商申請本地的醫學會去進行的。因爲侵權責任法實施之後呢,關於醫療損害,咱們國家有很多新的一些法律定義,所以醫療事故鑑定,他在這個法律適用方面是存在一定的弊端和劣勢的,而且呢,對於患方當事人來講呢,可能會存在一些比較被動的地方,因此,本律師不建議申請醫療事故鑑定。


另外一種鑑定叫醫療損害鑑定,這種鑑定是屬於司法鑑定的範疇,原則上講,司法鑑定是要透過公檢法相應的司法機關進行來申請的,因此能這種鑑定是應該發生在起訴之後。根據我們國家最高院最近發佈的醫療損害責任司法解釋當中,也是對司法鑑定做了一個很明確的說明。要在訴訟之後,經過法院組織雙方當事人質證之後去進行這樣的一個司法鑑定。這種鑑定的,相對。說是更加明確的,他會明確,醫院在治療過程中是否存在過錯,以及醫院的過錯和患者的損害結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以及因果參與度等相應的這些鑑定內容。因此呢,在這裏我建議患方當事人發生醫患糾紛之後呢,應當在專業律師的指導之下,選擇正確的維權方式。如果需要鑑定應當在訴訟之後選擇司法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