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在醫院生小孩,我請了陪產假,請問陪產假工資如何計算產假期間應用人單位按原工資支付。 《女職工特別保護規定》 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晚婚晚育的,具體延長多少天,需要檢視勞動者所在城市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