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請什麼樣的律師合適

聘請什麼樣的律師合適
聘請律師費用如何,什麼時候介入合適。
一、司法的特徵之一就是裁判者總是隻能在事後對一個事實是否發生、如何發生發展作出判斷。爲避免主觀臆斷,就必須遵循司法裁判的內在規律,依靠證據去無限接近事實真相。換句話說,就是裁判中確認的事實是在特定的時間內和特定條件下被證明的事實而非客觀真實。所以有些當事人敗訴,並非因爲其完全沒有道理,而是因爲沒有或缺少證據。 二、我希望人們都能認清一個事實:但有糾紛或其他可能關涉法律的事,律師都可參與處理;調解、訴訟及其他伎倆等都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律師的參與(尤其是在第一時間參與和介入糾紛的處理),往往能使糾紛得到更好更早更及時更圓滿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