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一歲離婚怎麼判,孩子十歲以上誰撫養

孩子一歲離婚怎麼判,孩子十歲以上誰撫養
孩子一歲離婚怎麼判,孩子十歲以上誰撫養
1、孩子一歲離婚一般判給母親,
2、孩子十週歲的話,可以由雙方協商撫養,協商不一致的話,人民法院會尊重孩子自己的意見,然後綜合各方面的條件,判決撫養權的歸屬。
3、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該權利在子女成年時即消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