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一歲離婚怎麼判 孩子十歲以上誰撫養?

其實在孩子尚小的時候,雖然父母離婚會讓孩子很可憐,但此時孩子還不懂事,造成的傷害往往也是比較小的。因此,現實中有的夫妻在孩子一歲的時候就辦理了離婚手續,那麼此時孩子一歲離婚怎麼判纔好呢?如果你不是很清楚的話,可以跟隨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孩子一歲離婚怎麼判 孩子十歲以上誰撫養?

一、孩子一歲離婚怎麼判

一般情況下,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依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夫妻離婚,對於兩週歲以下的嬰幼兒,一般是判歸隨母親生活,由母親直接監護、撫育,做出這樣的決定主要是基於兩週歲以下嬰幼兒的健康成長方面考慮。

但是在出現了母親不適合撫養的情況時,由父親撫養。同時,對於不適合母親撫養的情況,法律也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二、離婚時孩子十歲以上誰撫養

根據民法的相關規定,10週歲以下是無民事行爲能力人,10週歲至18週歲是限制限制行爲能力人。

可見,法律確認了10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從事與自己年齡相符的法律行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5條的規定,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可見,在父母離婚時,10週歲以上的孩子決定跟哪一方生活屬於與其年齡行爲相符的行爲,孩子的這一決定具有效力,法院在判決撫養權歸屬時會考慮孩子的這一選擇。

在實踐中,孩子的這一決定在撫養權歸屬問題上也比較重要。

小編就爲大家介紹到此。因爲此時孩子尚在哺乳期內,爲了更好的照顧孩子,往往撫養權會判給女方。但如果此時男方能夠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的撫養更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則此時法院也是有很大可能將撫養權判給男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