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法規定對賠償請求人取得

國家賠償法規定對賠償請求人取得
國家賠償法規定,對賠償請求人取得的賠償金是否徵稅

對賠償請求人取得的賠償金不予徵稅。賠償金不徵稅原則,是指受害人從賠償義務機關那裏獲得的賠償金無須向稅務機關繳納稅款。賠償金不徵稅,一方面是因爲國家賠償是基於違法行使行政行爲而產生的賠償責任,是對受害人的彌補,如果還要求受害人將其中一部分賠償金以稅款的形式歸還給國庫,則背離了國家賠償的原則和宗旨;另一方面,國家賠償金是一種不足額的賠償,其只能賠償受害人的直接物質損失,對於精神損失與間接物質損失不予賠償,因此,其數額是不能完全彌補受害人所遭受的損失的,如果在此基礎上還要徵稅,更是大大弱化了國家的賠償責任,進一步損害了受害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