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酒後駕車認定

再次酒後駕車認定

交通法規,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爲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制定的法規。駕駛人員哪些行爲屬於交通違章行爲,交通違章後駕駛員應該受何種處罰等等問題在交通法規都能找到相應的答案,所以瞭解基本的交通法規對每個人來說都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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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酒後駕車責任認定

(一)飲酒駕車:車輛駕駛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或者呼出氣體酒精濃度大於或者等於0.09mg/L,小於0.37mg/L;
對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和《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暫扣兩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三百元罰款;駕駛營運機動車的,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罰款。
(二)醉酒駕車:車輛駕駛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或者呼出氣體酒精濃度大於或等於0.37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