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三個月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不到三個月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爲,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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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個人財產 一、一方婚前的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賠償(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確定只歸一方所有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所有的財產。 離婚時共同財產、債務一般平分,個人財產、債務歸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