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費欠條受保護嗎

分手費欠條受保護嗎

隨着社會的發展,人們對於生活的追求也越來越高,那麼對於一些年輕男女來說,雙方在相互喜歡的前提下在一起,但由於一些感情的不和,造成雙方的分手,就會面臨很多糾紛,更甚至是會需要牽涉到分手費的問題。下面本站網小編爲大家介紹一下關於分手費欠條怎麼寫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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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協議書受保護嗎

如果分手後的男女因子女撫養問題發生糾紛,起訴至法院,法院應當依照法律並可適當參照雙方協議的約定進行判決。一方面,法院判決子女撫養權的歸屬應當依據法律規定的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比較雙方的撫養條件;另一方面,法院也應參照當事人的主觀意願,畢竟當事人對撫養的態度是決定是否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重要因素。而當事人雙方簽訂的分手協議中有關子女撫養條款的約定,正好是當事人對子女撫養態度的表達。即便分手協議書無效,法院也應依照分手協議書的約定確定子女撫養權的歸屬;如果分手協議書中約定擁有撫養權的一方對子女的撫養確無撫養能力,或撫養條件明顯低於對方,此時法院纔可以依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對約定撫養權進行適當調整。3、分手協議中的財產分割條款有效。分手協議中有財產處分的約定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達,法律不應強行干涉,應當認定有效。無效的協議其效力及於協議的任何條款。由於分手協議書本身便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協議中約定的財產分割條款也自然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由於男女雙方在分手時關於財產的處理意見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法院在判決時應當作爲參考。二、對方不履行分手協議怎麼辦1、簽了分手協議書後,如果一方不履行子女撫養的有關條款,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協議中約定的義務。2、簽了分手協議書後,如果一方不履行財產分割的有關條款,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當事人在分手協議中對雙方同居期間的財產未予處理,起訴至法院請求分割的,那麼應當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五條“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當事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按共同共有處理。但有證據證明爲“當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之規定進行判決。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只要分手協議書的內容是建立在當事人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之上,同時內容不違反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那麼我們就認爲分手協議書是受法律保護的。不過大家需要注意,很多時候會在分手協議書裏面約定分手費,這個雖然不受法律保護,但也是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