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市工傷賠償條例

阜陽市工傷賠償條例
阜陽市房子拆遷賠償標準
《阜陽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第5次常務會議同意,現予以印發,自公佈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七條徵收住宅房屋,每月按照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的5‰計算臨時安置補償費,每戶每月不得低於300元。選擇貨幣補償的,支付期限爲10個月;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支付期限爲自搬遷之月至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後的4個月。 產權調換房爲多層或者11層以下(含11層)的小高層住宅,過渡期限一般不超過24個月;產權調換房爲12層以上(含12層)的高層住宅,過渡期限一般不超過30個月。具體過渡期限由區房屋徵收部門和被徵收人透過訂立徵收補償協議進行約定。區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在協議約定的過渡期限內對被徵收人安置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