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內遷戶口

廣東省內遷戶口
省內婚遷戶口流程
流程是:帶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房權證),到一方戶籍地派出所申請遷移戶口證明,辦理好證明之後,再到另一方戶籍地派出所遷移戶口。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