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融資過程是什麼

創業融資過程是什麼
想創業,先了解一下創業公司融資過程

第一,融資人的法律主體地位。


劉先生的身份是該縣辦企業的承包人,從法律角度來說,其代表職能令人懷疑。根據法律規定,劉先生作爲企業的承包人只有承包經營的權利,無權處理企業投融資之類的重大事項。既然該企業是縣辦的,很有可能是國有企業,國有企業是否需要融資是由企業或者企業的股東決定的,也就是由當地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決定的。


換言之,劉先生如果沒有企業的授權或者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授權,無權與投資人就投融資問題達成任何協議。即使達成某種協議,該協議的效力需要企業或者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事後追認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投資人的法律主體地位。


劉先生所找的投資人是某外國投資公司駐北京代表處。根據法律的規定,代表處不得進行任何與經營有關的商業活動。因此,代表處無權與劉先生簽訂任何關於投融資方面的合同。


另外,我國法律規定,某些礦產資源的開發是禁止外商投資的。同時需要指出的是,這些外商投資公司或者代表處,在沒有經過詳細的調查、覈實投資項目和融資人的資質情況下,輕易同意簽署所謂的合資、合作協議,並要求融資人交納保證金或者其他名目繁多的費用,融資人應當慎重考察覈實融資人的情況,以防上當受騙。


第三,投融資項目要符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產業政策。


在中國現有政策環境下,許多投資領域是不允許外資企業甚至民營企業涉足的。


第四,融資方式的選擇。


融資的方式有很多選擇,例如:債權融資、股權融資、優先股融資、租賃融資等,各種融資方式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的分配也有很大的不同,對企業經營的影響重大。


第五,回報的形式和方式的選擇。


例如債權融資中本金的還款計劃、利息計算、擔保形式等需要在借款合同中重點約定。如果投資人投入資金或者其他的資產從而獲得投資項目公司的股權,則需要重點安排股權的比例、分紅的比例和時間等等。相對來說,投資人更加關心投資回報方面的問題。


第六,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投資建議書的撰寫。


劉先生被要求提供的檔案就是商業計劃書。上述三個檔案名稱不同,內容大同小異,包括融資項目各方面的情況介紹。這些檔案的撰寫要求真實、準確,這是投資人判斷是否投資的基本依據之一。


同時檔案的撰寫需要法律上的依據,例如關於項目的環境保護要求必須實事求是地申明,否則,如果項目環保措施沒有達到國家或者地方法律法規的要求,被環境保護部門下令禁止繼續運營,其損失無法估量。


第七,盡職調查中可能涉及的問題。


律師進行的盡職調查是對融資人和投融資項目的有關法律狀況進行全面的瞭解,根據瞭解的情況向投資人出具的盡職調查報告。


第八,股權安排。


股權安排是投資人和融資人就項目達成一致後,雙方在即將成立的企業中的權利分配的博弈。由於法律沒有十分有力的救濟措施,現在公司治理中普遍存在大股東控制公司,侵害公司和小股東的利益情況。對股權進行周到詳細的安排是融資人和投資人需要慎重考慮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