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金收入是否繳納企業所得稅

違約金收入是否繳納企業所得稅
違約金收入是否繳納企業所得稅
是。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爲收入總額.包括:
(一)銷售貨物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轉讓財產收入;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八)接受捐贈收入;
(九)其他收入.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
(九)項所稱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
(一)項至第
(八)項規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餘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後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