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再什麼情況下可以退股

股東再什麼情況下可以退股
股東再什麼情況下可以退股
1、長期不分紅。指公司連續5年不分配利潤,而這5年連續贏利,符合公司法第167條規定的分紅條件。
2、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其中“主要財產”可從三個角度來認定,一是看轉讓的財產價值佔公司淨資產的比例,二是看轉讓財產對公司業務的重要性,三是看公司章程是否規定轉讓財產需要2/3表決權透過。
3、公司延長生命。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透過決議使公司存續。
只要公司出現上述三種情形之中的任何一種,對相應股東會決議持反對意見的股東就可以要求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