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罪與職務侵佔罪

侵佔罪與職務侵佔罪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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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區分盜竊罪與職務侵佔罪,盜竊罪與職務侵佔罪區別

與盜竊罪的界限一、從主體切入區分“職務侵佔罪”與“盜竊罪”(一)從法律規定尋找直觀主體《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的,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