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可以提起環境行政公益訴訟

誰可以提起環境行政公益訴訟
誰可以提起環境行政公益訴訟
一、檢察院  
無論是大陸法系,還是英美法系,多數國家的環境法治中,均把檢察院作爲有資格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當然主體,檢察院作爲最高法律秩序和道德秩序的代表者,以保護公益和維護法律爲依據,有權對民事和行政爭議進行干預。
二、環境行政機關  
環境行政機關根據環境公共委託論、國家環境權論和訴訟信託論,有權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然而,環境行政機關一般被賦予強大的行政權,由於環境法律的概括性和原則性,環境行政機關在具體執行環境法律中負有就法律規定出臺具體實施細則的任務,同時爲保證其嚴格實施環境法,環境行政機關被授權擁有強大的環境行政執法手段。  
三、環境組織  
無論是在歐陸民法法系國家,還是英美法系國家,環境組織都是作爲一種最主要的環境公益訴訟原告。基於權力尋租、機構俘獲導致政府失靈,再加上市場失靈,環境治理要求一種中立的第三方力量,以公益性、非營利性、服務社會利益爲宗旨的環境團體成爲環境治理的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