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過戶屬於哪個部門

房屋過戶屬於哪個部門
朋友要辦過戶,房屋過戶屬於哪個部門管的
 你好,我思考一下“房屋過戶屬於哪個部門管的”這個問題,給您的回答是房產過戶到房產所在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不動產登記,是指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爲。   本條例所稱不動產,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第三條 不動產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註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等,適用本條例。   第四條 國家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   不動產登記遵循嚴格管理、穩定連續、方便羣衆的原則。   不動產權利人已經依法享有的不動產權利,不因登記機構和登記程序的改變而受到影響。   第五條 下列不動產權利,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登記:   (一)集體土地所有權;   (二)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   (三)森林、林木所有權;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五)建設用地使用權;   (六)宅基地使用權;   (七)海域使用權;   (八)地役權;   (九)抵押權;   (十)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第六條 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全國不動產登記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確定一個部門爲本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並接受上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   第七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確定本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辦理所屬各區的不動產登記。   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分別辦理。不能分別辦理的,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協商辦理;協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指定辦理。   國務院確定的重點國有林區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國務院批准項目用海、用島,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等不動產登記,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