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無法施工應該怎麼樣處罰

工地無法施工應該怎麼樣處罰
工地無法施工應該怎麼樣處罰
1、因發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人應當採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2、因承包人導致工程停工的,發包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要求承包人承擔逾期完工的違約責任,達到合同解除條件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導致工程無法施工的,通常屬於雙方的免責條款,互不追究雙方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