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有改定貨幣

佔有改定貨幣
貨幣適用佔有改定原則嗎

從法律上來看,貨幣是一種特殊的動產,其特殊性表現在:貨幣是一種特殊的種類物,在交易上可以互相替換。貨幣的佔有與所有是同一的,簡稱爲“佔有即所有”。這一規則具體體現爲:

第一,貨幣佔有的取得就視爲貨幣所有權的取得,貨幣佔有的喪失即視爲貨幣所有權的喪失。

第二,貨幣一旦交付,將會發生所有權的移轉。即使是接受無行爲能力人交付的貨幣,貨幣所有權也發生移轉。因此,以貨幣作爲借貸、保管等合同的標的,一旦一方向另一方交付貨幣,則將發生貨幣所有權的移轉。貨幣所有權移轉以後,不能再以該貨幣設定質押

第三,貨幣在發生佔有移轉以後,貨幣的所有人只能請求對方返還一定數額的錢款,而不能夠根據物權請求權要求佔有人返還原物或返還對原物的佔有,也不能要求恢復原狀。

第四,貨幣所有權在適用善意取得制度方面具有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