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訂無固定期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勞動者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的;2.自建立勞動關係起已連續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3.用人單位初次衽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