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醫療過失行爲是什麼?如何處理?

重大醫療過失行爲是什麼?如何處理?
重大醫療過失行爲是什麼?如何處理?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四條
發生下列重大醫療過失行爲的,醫療機構應當在12小時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一)導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爲二級以上的醫療事故;
(二)導致3人以上人身損害後果;
(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