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店不交稅有什麼影響

開店不交稅有什麼影響
開店不交稅有什麼影響
1.不交稅屬於違法行爲。納稅是公民的基本義務,個體營業者拖交和拒交都屬於違法行爲,但小本經營可合理避稅少交點,但必須向稅務部門申報。不交稅輕微後果是罰款,嚴重後果吊銷執照關閉營業。視情節而定,偷稅罪分爲故意性、欺詐性、隱蔽性、恣意性,使國家稅收遭受嚴重的損失按偷稅罪的處罰。如果辦理工商登記未及時辦理稅務登記和納稅申報,會產生罰款、滯納金等。不交稅公司會進入企業黑名單,長期會有相關部門來上門查封罰款等等處罰辦理各種政府相關檔案很麻煩,還不能向銀行貸款等等稅額數目大到一定程度相關負責人將會承擔刑事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 納稅人僞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 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徵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徵期可以延長到五年。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徵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