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住房落戶證明

單位住房落戶證明
商住房能落戶嗎
原來購買商業用房規定不可以落戶。現在,除了特大城市、大城市外,中小城市的戶口全面放開,只要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不超過3年)的人員,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落戶)。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14〕25號》在“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中規定:(四)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在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五)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在城區人口50萬至100萬的城市合法穩定就業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