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行政責任

醉駕行政責任
醉駕的行政責任

(1)酒駕處罰: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一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2)醉酒駕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以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自從國家對於酒駕行爲入刑之後,起到了威懾作用,醉駕豐臺看守所在哪裏這種問題也是越來越浮於表面,更多的人以自己的安全開車行爲進行規範。意識到醉酒帶來的各種責任的嚴重性,希望越來越少的人問醉駕豐臺看守所在哪裏這個問題。


開車不喝酒使我們每個公民應該遵守的道德義務也是法律義務,喝酒開車既是對自己生命不負責任的行爲,也是視他人生命和財產爲兒戲的行爲,醉酒駕車極易發生交通事故,不僅威脅到道路安全也威脅到周邊人的生命安全,更有甚者會鋃鐺入獄,特別是在北京這種繁華私家車盛行的一線城市,希望永遠都不會有人在問:醉駕豐臺看守所在哪裏?做一個安全開車的車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