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裏的抗辯權有哪些

民法典裏的抗辯權有哪些
民法典裏的抗辯權有哪些
1、同時履行抗辯權當合同的當事人互負,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辯權當合同的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3、不安履行抗辯權當合同的當事人一方應當先履行債務,但是其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對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