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

有哪些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
有哪些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不予逮捕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對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證據尚不符合逮捕條件的;
4、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的;
5、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
6、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偵查羈押、審查起訴期限內結案,需要繼續偵查或者審查起訴的;
7、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人民檢察院對於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