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中農村房屋的分割問題如何解決

離婚案件中農村房屋的分割問題如何解決
離婚案件中農村房屋的分割問題如何解決
一、離婚案件中農村房屋的分割問題解決如下:雙方有協議的,按照協議分割處理;沒有協議均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法院組織競價,價高者得;一方要房一方要錢的由雙方協商房價,得房方補償另一方。
二、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