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打官司法官判決不公怎麼辦

法院打官司法官判決不公怎麼辦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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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遇到法院判不公平怎麼辦?

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爲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衆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爲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