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算臨時人員兼職工資的個人所得稅

怎樣算臨時人員兼職工資的個人所得稅
兼職的個人所得稅怎麼計算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62號)的規定,納稅人從兩處單位取得了工資、薪金所得,兩個扣繳義務人應分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扣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個人應於次月十五日內合併當月兩處工資、薪金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選擇到其中一處任職、受僱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自行納稅申報。  如果該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屬於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則兼職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爲應納稅所得額。稅率爲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