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證劃撥辦理出讓

土地證劃撥辦理出讓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劃撥土地如何辦理出讓

首先你單位的土地性質是什麼?
1、攜帶相關材料到市土地局辦理土地出讓申請手續。(土地出讓申請及相關申請表格;土地證原件;出讓雙方簽定的合同協議 ;規劃部門規劃意見;其他要求材料)
2、進行土地評估,交納土地評估費(一般按評估價的4‰交納)。
3、交納出讓金(評估價的25%)、契稅(評估價的3%)。
4、土地管理局研究報批。
5、攜帶有關資料:(雙方出讓合同;有關土地出讓批覆檔案;規劃部門出示規劃意見;經計委批文;到區土地局辦理土地證,交納管理費)
劃撥土地出讓的辦理程序爲:
1、 申請:由轉讓雙方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供下列材料: (土地轉讓申請、原土地使用者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及地上物產權證明、雙方的土地轉讓協議、雙方有效身份證件 、有關納稅發票)
2、經審覈符合條件的,委託地價評估測算補交出讓金,其標準爲不低於評估地價40%。
3、根據規定補交出讓金及有關規費並報政府審批。
4、進行土地權屬變更登記、核發土地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