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寬限期問題

購房合同寬限期問題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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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寬限期

法院執行被執行人被抵押房屋的,在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應當給予被執行人6個月的寬限期主動騰空房屋。(執行抵押房屋規定第2條)

綜上所述,民事訴訟執行時效一般是兩年,若對方在兩年中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當事人可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就算是調解書也是有法律效力的。解決民事糾紛主要還是在雙方當事人,既已作出判決就該在期限內執行,而當事人的另一方最好能以寬容之心待之,給予對方充裕的時間。更多法律知識您可以登入律師365網站諮詢相關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