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申訴的程序

提起申訴的程序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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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提起申訴仲裁,請問申訴仲裁的流程是怎樣的?

仲裁的申請是指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就他們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根據仲裁協議,請求仲裁委員會進行裁決的行爲。
  (一)申訴仲裁的條件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有仲裁協議,這是申請仲裁必備的首要條件,沒有仲裁協議就不能申請仲裁。
  2、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具體的仲裁請求是指仲裁申請人想透過仲裁解決什麼問題,保護自己的什麼財產權益。事實是指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發生的經過。申請人如有證明事實的證據,應向仲裁庭提供。仲裁的理由是爲什麼要提出這樣的仲裁請求,即提出仲裁請求的道理。它是申請人主觀上的認識,可能 正確也可能不正確,並不強調申請人必須提供客觀存在的確鑿無疑的事實根據才予受理。3、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即符合仲裁法規定的當事人申請仲裁的糾 紛應當是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不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案範圍,不能申請仲裁。
  (二)仲裁申訴書的內容
  仲裁申請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仲裁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通訊地址、電話號碼等。當事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寫清楚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這些基本情況應當按照申請人、被申請人的順序寫出。當事人如果委託了律師或其他代理人 參加仲裁活動的,還應當寫明律師或其他代理人的情況。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因爲仲裁法規定:
  仲裁申請人對自己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所以申請人在提出仲裁請求的同時,還應當提供有關的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以便仲裁委員會覈實與調查,及時作出裁決。
  (三)提出仲裁申請
  仲裁法規定: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份數按規定辦理。仲裁協議、仲裁申請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口頭協議申請,不予受理。以上內容就是關於申訴仲裁的流程,請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