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公務罪輕微傷緩刑

妨礙公務罪輕微傷緩刑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爲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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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務罪輕微傷怎麼處罰

對於妨害公務中的行爲暴力、威脅的行爲程度,刑法未規定該罪成立需達到情節嚴重或導致嚴重後果。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妨害公務罪,又稱“阻礙執行公務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爲。中國刑法中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