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公務罪輕微傷怎麼判處

妨礙公務罪輕微傷怎麼判處

現在我國出現了不少妨礙公務的行爲,比較多人性格浮躁,出現問題時,不願意聽取意見和建議,直接用暴力解決,結果不但沒有解決問題,反而自己犯了法也不知道。這部分羣衆大多數是沒有什麼法律意識,對於公務人員的執法行爲出現不滿時,不但不配合,還妨礙公務。那麼,妨礙公務罪輕微傷怎麼判刑?下面一起來尋找答案。

我國刑法有相關規定,民衆如果與公務人員發生衝突,並且對公務人員使用暴力,導致了嚴重後果的。比如:公務人員受到重傷或者是因爲重傷死亡的,或者是故意傷害公務人員的,定罪爲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處罰從重。

如果實際上公務人員只是受到輕微傷,就是定罪爲妨礙公務罪,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若是對公務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是威脅等手段的民衆,我國刑法則規定,妨礙了公務人員正常執行公務,將依照法律處以三年以內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進行管制或是罰款。

刑法中對於輕微傷有明確規定,首先對於輕微傷的定義是指受害人的受傷程度小,沒有給受害人的人身健康造成很大的傷害,也不會留下什麼器官問題或是後遺症這些損傷等。刑法對於輕微的解釋是,行爲人造成公務人員的輕微傷,還不會構成刑事罪,也不會以刑事處罰。但是,賠償和處罰還是不能減免的,行爲人要爲自己的行爲承擔責任。

刑法中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造成他人身體損傷,定爲故意罪

受害人的受傷程度需要經過相關鑑定,才能對輕傷程度下結論,只是輕微程度的,行爲人將要接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的處罰;如果是重傷了他人,這種情況就會嚴重點,按照犯罪的情況,判處行爲人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是故意傷害他人,而且還致死的,將判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判得更嚴重就是無期徒刑,最嚴重的就是判處死刑。

妨礙公務罪的定義:

最明顯的一個特徵就是這種行爲是主觀意識上故意的,已經知道公務人員在按照規定執行公務,卻還要故意的用暴力或者是威脅等手段阻止公務執行。常見的暴力手段有毆打人員、捆綁、或者是用利器傷害人身的行爲;威脅的手段則是用殺害、毀滅他人財物或是詆譭他人名譽的。總之,國家公務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時,還是積極配合,減少不必要的麻煩,也不至於給家人帶來損失,甚至是造成家庭破碎。平時還要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纔不至於因爲不懂法而不小心違法了。學會做一個懂法、遵法、明法的合格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