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傳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嗎

民法典規定傳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嗎
民法典規定傳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具有。
根據法律規定,傳真合同是具備法律效力的。
透過傳真方式訂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和認可,傳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在《民法典》中的主要依據如下:
1.當事人訂立合同需要符合法律與社會的相關規定。
2.訂立合同的時候,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等等,合同的形式通常是沒有特別強烈的限制。
3.根據法律規定:書面形式可以是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爲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