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職權調整違約金過高

依職權調整違約金過高
約定違約金標準過高法院可以依職權調整嗎
約定違約金標準過高,法院不可以依職權調整,必須由對方當事人提出纔可能調整。《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