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轉包轉讓出租

承包土地轉包轉讓出租
土地轉包和土地出租的區別

1、土地轉包


中國農村實行家庭承包經營後,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條件發包給第三者,由第二份合同的承包人向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履行,再由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向原發包人履行合同的行爲。


在承包方與第三者確定轉包關係後,承包方與發包方依據土地承包合同確定的權利、義務關係不變。轉包不是土地所有權的轉讓,只是轉讓土地的使用權。爲了鼓勵土地集中,實行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土地轉包是政策允許的,法律上也受到保護。


2、土地出租


土地租賃,土地租賃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所有權與土地使用者使用權在一定時期內相分離,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間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滿後,土地使用者歸還土地的一種經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