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佔罪浙江省數額

職務侵佔罪浙江省數額
職務侵佔罪數額

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爲。


職務侵佔數額在6萬元以上的爲數額較大,應予立案追訴,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職務侵佔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爲數額巨大,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