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撫養費共同管理

孩子撫養費共同管理

撫養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去承擔的責任。但生活中不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透過收養的方式才能爲人父母的現象,還存在着有些子女不願贍養自己年邁雙親的事實。前者應該按照法定程序收養子女,而後者則應按照贍養法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若是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有嚴重的情節或者造成了嚴重後果的,那麼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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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撫養費如何共同監管

行使監督權時,需要有證據證明另一方未將撫養費用於子女生活,被濫用。如另一方的濫用行爲致子女生活受到影響,支付撫養費的一方還可以到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雙方找一個信得過的第三方,以第三方的名義辦理存款手續,由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保管存摺,另一方保留密碼。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