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離婚田地怎麼分割

農村離婚田地怎麼分割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爲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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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離婚財產分割田地算嗎

隨家庭的破裂,而分割,即使按照土地隨房的說法,也要分割。也就是說,如果當地進行第二輪土地承包時,已經結婚,那麼,所經營的土地承包權是雙方的,如果在第二輪土地承包已經完成後結婚的。其承包的土地,只有一方的份額。離婚後,另一方不再享有其權利,可以到勞動力市場尋找新的職業。或者搞第三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