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車肇事逃逸是全責嗎

撞車肇事逃逸是全責嗎

交通肇事是指車輛行爲人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交通事故,承擔事故相應責任的情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而交通肇事所致的社會危害性達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規定的定罪條件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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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肇事逃逸是全責嗎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爲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爲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爲。《刑法》規定,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導致事故無法認定責任的,由逃逸者承擔全部責任。

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本身是一種很嚴重的過錯,但並不是逃逸就一定負全部責任。若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交通違法行爲,也有過錯,則要根據雙方的過錯對於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來確定交通事故責任

如果無法證明對方當事人有過錯,或雖有過錯但與交通事故無關,或者因逃逸導致現場被破壞,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逃逸方應負事故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