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年齡降低兩歲

治安拘留年齡降低兩歲
治安拘留年齡降低兩歲
你好,治安拘留降低兩歲的原因如下:12週歲左右至18週歲的人處於“第二次危機”的青春期,內心充滿矛盾,情緒容易波動,具有很強的叛逆性、衝動性,容易不計後果實施危害行爲。當前留守兒童數目衆多,監管缺位,教育缺失,造成對法律認知不足,受到不良唆使後易做出違法的事。面對日益嚴峻的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我國存在“一放了之”和“一罰了之”的弊端,由於缺乏必要且科學有效的干預措施,青少年違法犯罪沒有得到很好的遏制。“降低行政拘留執行年齡,從某種程度上講,是爲了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及早矯正未成年人扭曲的心理。但最根本的途徑,是要建立一套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發展規律、具有教育矯治和預防功能的干預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