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款糾紛二審代理詞

貨款糾紛二審代理詞
貨款糾紛二審代理詞一般是怎麼寫的呢
 審判員:   ××××律師事務所接受××××有限公司的委託,指派本律師擔任本案原告的訴訟代理人。本律師在調查取證和充分研究的基礎上,結合庭審情況發表代理意見如下:   一、原告提供的面料產品符合合同約定   原告向被告實際供貨價值人民幣×××元,被告庭審時已經確認,但提出面料存在質量瑕疵。本代理人認爲,被告的抗辯理由不成立,理由有三:   1、依照《訂購合同》約定,如有質量問題,被告應當在××××年××月××日之前提出。而被告在××××年××月××日提出質量異議,早已超過90天的質量異議期,可以直接認定原告提供的面料產品符合合同約定。   2、庭審中,被告確認其在抽查面料時未發現質量問題,這進一步驗證了原告所提供的面料不存在質量問題。至於被告所說在製成成衣時才發現質量問題,這是被告單方說法,與事實不符。如有質量問題,被告既然已經抽查,爲何抽查時沒有發現?這點,明顯違背常理!   3、既然質量存在問題,被告未提供任何證據加以證明。根據證據規則,可以直接認定不存在質量問題。   二、原告不需要對被告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合同約定××××年××月××日前交貨,但是在原告準備依照約定時間交貨之前,被告電話通知原告,由於被告工廠原因讓原告推遲至××年××月××日交貨,這是事實。故被告所稱“原告拖延交貨”與事實不符。被告事後的《確認書》只提到質量問題,隻字未提遲延交貨的問題,正好驗證了原告所述事實。同時,也說明了被告並未因爲自己所說的“遲延交貨”受到任何損失。因此,被告認爲“原告遲延交貨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不能成立。   退一萬步說,即使原告遲延交貨,被告也沒有因此受到任何損失,故遲延交貨對合同的履行並無影響。因此,被告主張讓原告承擔相當於貨款總額30%的違約金,明顯違背公平合理的原則,不應當支援!   同時,合同約定被告應當在××××年××月××日之前支付貨款,但被告至今分文未付,這是被告對合同的根本性違約,其應當向原告支付相當於貨款總額30%的違約金。即使原告遲延交貨,被告遲延付款的過錯程度遠遠大於此,故原告不需要對被告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綜上所述,本代理人認爲,原告提供的面料符合合同約定,被告遲延付款已經構成根本性的違約,原告不需要對被告承擔任何違約責任。請法院依法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   以上意見,供法庭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