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離婚的當事人申請再婚時應提供的材料有什麼

已離婚的當事人申請再婚時應提供的材料有什麼
離婚的當事人申請再婚時應提供的材料有什麼
已離婚的當事人申請再婚時應提供下列材料:
一、離婚證或者法院的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二、雙方當事人的本人身份證以及戶口本。如果是外國人的需要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如果是華僑的需要出具本人有效護照;如果是港澳臺居民的需要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條,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