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依法享有的人身權

法人依法享有的人身權
法人的人身權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是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在我國,公民在民事法律地位上和自然人同義。

人身權分人格權和身份權.人格權又人一般人格權和具體人格權。法人人身權較自然人少,凡是有自然人屬性的權利,法人都不能享有,比如生命權、身體權,法人無生命無身體,所以沒這些權利。與自然人屬性無關的法人可以享有,比如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