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鑑定的現場鑑定是怎樣的

勞動鑑定的現場鑑定是怎樣的
勞動鑑定的現場鑑定是怎樣的
醫療專家組進行現場鑑定,向病傷職工詢問有關的病情,並做必要的臨牀檢查,形成鑑定意見。醫療專家組認爲需要做進一步醫學檢查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書面告知用人單位或職工。用人單位或職工應在接到書面告知書60日內將檢查結果報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否則視爲未提出申請。職工做進一步醫學檢查和補正檢查結果的時間不計算在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時限內。在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的90日內,職工沒有按照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勞動能力鑑定的,視爲未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