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期間借錢還錢的注意事項是什麼呢

戀愛期間借錢還錢的注意事項是什麼呢
戀愛期間借錢還錢的注意事項是什麼呢
戀愛期間,雙方之間的資金往來,有可能是共同生活消費,有可能是贈與,也有可能是借貸。如果雙方在戀愛期間存在借貸關係;
分手後出借方要求借款方償還本息的,出借方應當提供證據證明借貸關係成立,僅憑轉賬憑證起訴的,可能會面臨敗訴的風險。
因戀愛期間雙方具有親密關係,共同生活消費、贈與財物等情形都較爲常見,接受轉賬一方如以此爲由提出抗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對於數額較大超出日常消費範疇的轉賬,法院可以結合雙方消費習慣、生活需求等因素綜合予以判斷;
對於額度不大的轉賬,如無明確約定,或者是具有特殊含義的“520”“1314”等數額,則存在不被認定爲借貸的可能性。
對此,如果戀愛期間的轉賬系基於借貸,最好是形成書面協議或者留存其他證據,以避免無法實現債權或者重複償還的風險。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