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對人身保護令的裁定是什麼

法院對人身保護令的裁定是什麼
法院對人身保護令的裁定是什麼
1、作出裁定的時間:人民法院收到申請後,應當在72小時內做出是否批准的裁定。
人民法院經審查或聽證確信存在家庭暴力危險,如果不採取人身安全保護措施將使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應當做出人身安全保護裁定。
2、裁定包含的主要內容
人民法院做出的人身安全保護裁定,可以包括下列內容中的一項或多項:
(1)禁止被申請人毆打、威脅申請人或申請人的親友;
(2)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申請人,或者與申請人或者可能受到傷害的未成年子女進行不受歡迎的接觸;
(3)有必要的並且具備條件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暫時搬出雙方共同的住處;
(4)爲保護申請人及其特定親屬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