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什麼條件

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什麼條件
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什麼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的規定,國家爲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