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無過錯方可以在離婚時多分共同財產嗎

民法典無過錯方可以在離婚時多分共同財產嗎
民法典無過錯方可以在離婚時多分共同財產
無過錯方不一定能分得更多財產,還要看是不是存在過錯,以及過錯方的過錯是不是法律規定的可以少分財產的情形。
1、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一方將夫妻共同財產非法隱藏、轉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變賣、毀損的,分割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應予以少分或不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